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黔西南州惠民政策——家电下乡篇
  作者: 信息来源: 发布时间: 2010-07-08 点击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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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十九、家电下乡补贴

1、政策依据:财政部、商务部财建字(2008)862号

2、实施单位:州财政局、州商务局

3、执行标准:

购买家电下乡中标产品,每个产品可购两台,补贴价款的13%

4、享受对象:本州内具有农业户籍的农民

5、资金来源:中央资金80%,省级资金20%

6、办理程序:户口本、身份证、发票、产品标识卡(下乡产品)。

说明:

       本明白卡所列项目为近年来国家、省、州实施的惠民政策项目,有的项目执行标准将动态调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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